龚宇
(资料登记日期:2006-06-21)

教师姓名:龚宇

性别:

  本人于1995年考入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主修民商法,自此与法律结下不解之缘;本科毕业后慕名来到厦门大学法学院,师从廖益新教授,攻读国际法专业硕士学位;因成绩优异,2001年获准提前攻读法学博士学位;2004年7月完成博士学业,留厦大法学院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