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学子旁听法院庭审

撰稿:法学院 杜峥 钟萌  摄影:法学院 洪钰铭  
2018-07-18


  在实践教学周期间,法学院2017级学子在法学院教师的带领下,前往龙海法院旁听庭审。旁听的案件为吴某辉涉嫌抢劫案及洪某故意伤害罪。
 
  在吴某辉涉嫌抢劫案中,被告人吴某辉通过手机交友软件陌陌伪装成为女性,约被害人至海边,抢取被害人苹果手机一部,支付宝、微信转账8530元,赃物总价值为10180元。因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被告人对案情事实供认不讳,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人对被告人做了四年六个月到五年六个月的量刑建议,法院经过审理合议后,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三年九个月。
 
  在故意伤害罪中,被告人洪某的弟弟因为与被害人发生口角而引起冲突,后不胜酒力倒在了楼梯口。随后,洪某寻找弟弟至此,误以为被害人打了其弟,于是上前殴打了受害人,致受害人轻伤二级。由于案件案情简单、清晰,被告人口供一致,法院同样采用简易程序审理。被告人洪某认错态度良好,但因洪某是累犯,公诉方认为刑期应在9个月到1年半之间。经审判员慎重考虑,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
 
  庭审结束后,同学们积极地提出了旁听时心里的想法及疑问,几位法官热情而又耐心地为同学们解答了包括定罪量刑在内的多个法律问题。
 
  在旁听庭审时,同学们不仅从中学到了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同等重要,还通过法官的解答对未来的法律工作有了更加清楚的认识。
 
  编辑:传媒中心 甘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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