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公布2015级优秀新生奖励决定 近300万重奖87名新生

撰稿:招生办公室  
2015-10-22

  近日,我校公布《关于奖励2015级优秀新生的决定》,87名新生获得了总额为290.5万元的奖励。

  为了吸引优质生源,我校在《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15年本科招生章程》中规定:凡高考总成绩名列所在省份前100名的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被录取者,奖励人民币10万元。福建省以外各省份,凡高考总成绩在所在省份本一批录取线以上(江苏省统考科目总分在本一批录取线以上且选测科目在2B及以上)的文、理科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填报我校且第一轮投档被录取者(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被录取者),如超出本一批录取线10分以上(含10分),奖励人民币6万元;如超出本一批录取线10分以内,奖励人民币4万元。福建省文、理科考生填报我校且第一轮投档被录取者,如高考总成绩超出本一批录取线12分以上(含12分),奖励人民币3万元;如超出本一批录取线18分以上(含18分),奖励人民币5万元。凡高考总成绩不低于本一批录取线下5分(含超过本一批录取线)的福建省文、理科考生,平行志愿填报我校且第一轮投档被录取者,按高考总成绩排名,文科第1至第15名和理科第1至第15名,各奖励人民币2.5万元;文科第16至第30名和理科第16至第30名,各奖励人民币2万元。被录取的考生如果同时符合多条规定的条件者,只能享受最高的一项奖励。

  今年获得新生奖学金的87名本科新生中,有63名来自福建,24名来自省外,分布于海南、贵州、山东、四川、浙江、青海、广西和黑龙江等省市自治区。他们的高考成绩均高于所在省本一批次线。另外,今年我校在全国一共招收168名本一线上本科新生,其中福建省内有109名,省外59名,约为去年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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