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师业务培训五:熟悉学校规章制度 明确教学要求

撰稿:人力资源部 卢志良  
2012-08-27

  8月23日上午,人力资源部王冬梅部长与迎评促建工作办公室谢清琳副主任,在人文大楼B#301教室为新教师们做了相关业务的培训。

  王部长首先向新教师详细介绍了学院专任教师队伍的结构、发展轨迹和预期规模等,着重强调了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对教师的基本要求。之后,她就新教师普遍关心的薪酬体系、工作量核算、职务晋升等问题进行了重点阐述。此外,王部长还向新教师介绍了学院教师公寓售房相关事宜和学校周边的配套设施。

  紧接着,谢副主任重点分析了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指标与教学工作的关系,提出了课堂教学、考试试卷、毕业论文指导方面的工作要求。他结合我院2011年接受学士学位授予评审的经验,归纳总结了教师在课堂授课、出卷、作业批改、毕业论文指导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醒新教师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应该避免出现类似的情况。

(编辑:信息与规划部 李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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